政府和社区的 "拥护者 "必须领导制度化的努力,为建立永久居留后制度制定共同的议程。 虽然大多数 "永久居留后 "制度都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有机发展起来的,但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公共和私人伙伴关系以及儿童福利机构内部的主要支持者,任何制度都不会发展起来。任何伙伴关系的关键在于委托儿童福利机构直接承认并支持伙伴关系,将其作为协调、规划和监督过继后活动发展的场所。

在田纳西州,州领导认识到有必要在收养后提供相关服务,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 Brian A. 诉 哈塔韦 诉讼。 和解协议最终在一项同意法令中规定了收养后的内容。 田纳西州儿童服务部在私营部门两家牵头机构的支持下,开发了一个覆盖全州的网络。 如今,田纳西州已经建立了一个强大的中央接收系统,该系统得到了资源中心和支持小组的支持,这些中心和小组每月举行一次会议。创伤方面的循证实践与以家庭为基础的服务以及传统的社区心理健康相结合。 通过借阅图书馆和网络链接资源以及收养准备课程共享信息。

田纳西州还在早期阶段成立了一个多学科咨询委员会,协助提供方向和动力。 该委员会的早期成员包括一家行为健康医院的首席执行官、一名收养父母、一名儿童精神科医生、一名儿童服务部代表、一名牧师和一名律师。 在最初的两年里,咨询委员会在持续指导和评估方面发挥了作用。 一旦牵头机构加入,委员会就不再有存在的必要了。

阿拉巴马州在利用咨询委员会方面也采取了类似的做法,该州儿童援助协会实施了一项名为 "阿拉巴马收养前后联系"(APAC)的收养后计划。 在 ASFA 的推动下,阿拉巴马州人力资源部决定制定一项领养后服务计划,并成立了一个由 15 名成员组成的领养咨询委员会,其代表来自各县和州人力资源部、心理健康/精神发育迟滞、教育和领养父母。 委员会负责确定收养家庭的需求和最佳服务提供结构。 最终,建议成立 APAC,并于 2001 年开始与儿童援助协会签订合同。

NRCA 认识到,这种建立关系的咨询委员会是创造可持续变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儿童福利私有化和以社区为基础的努力的观察集中于建立制度化场所的重要性,其目的是建立信任、解决发展中的业务问题,以及维持解决问题和发展服务阵列的持续框架。 程序对于能力建设和建立定期互动框架以发展和加强收养父母支助者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

NRCA 建议,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应得到一个指导委员会的支持,该委员会受政府正式委托,负责持续开展永久居留后的活动。政府可通过其儿童福利机构,通过立法意图或州长的行政命令确保其参与。

伊利诺伊州的儿童福利咨询委员会(CWAC)是一个公认的公私委员会结构,该委员会于 1989 年由州长通过行政命令成立。尽管 CWAC 完全由提供者驱动,但它有许多工作小组委员会,与伊利诺伊州儿童和家庭服务部就提供大多数儿童福利服务的政策、实践和合同活动开展有效合作。 CWAC 成立至今已近 25 年,是一个制度化的过程,历经多届政府,有效地利用了私营部门的才能和支持,改善了儿童福利实践。

考虑到签订补贴援助协议的儿童人数,NRCA 支持为政府委托的永久后系统建立类似的咨询程序。与没有多部门代表的 CWAC 不同,永久后指导委员会应包括来自不同社区的代表--领养父母、企业、宗教、心理健康、学校等--他们不仅能获得良好的建议,还能利用非传统资源。

至关重要的是,不能让指导委员会成为一个被动的咨询小组。 由于委员会支持的是不断发展的后常任系统,因此绝不能将其视为简单的 "临时 "或暂时性的。 相反,无论国家的公共部门管理如何变化,委员会的规划过程都应长期保持下去。围绕政策制定、系统协调和预算编制的对话和讨论必须是有意义的。归根结底,指导委员会是确保问责制的关键组成部分,而社区建设导向则促进了专业人员与家长之间的合作意识。